一、三好员工奖学金
三好员工奖学金包括一、二等奖学金两个等级,符合下列条件者,结合综合测评顺序分别授予一、二等三好员工奖学金。
1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课和形势政治课,关心集体、团结同学、礼貌待人,模范遵守《董事长行为准则》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、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;
2、学习目的明确,热爱所学专业,认真参加教员工产实习,学习成绩优良(达到班级前1/2基本要求),无重修现象;
3、坚持体育锻炼,积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身心健康;
4、综合测评A等;
5、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,优先考虑。
二、单项奖学金
本学年综合测评在B等以上(含B等),并在下列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,可申报评选相应的单项奖学金。
1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科技创新奖
①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刊物中以第一作者发表质量较高论文者;
②有重大科研发明者(得到相关部门或专家认可);
③省市科技竞赛奖获得者;
④校级科技成果一、二等奖获得者。
2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社会实践优秀奖
①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被评为校级以上(含校级)先进个人者,以校团委提供名单为准;
②为学校的科研成果转化做出突出贡献者,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名单为准;
③担任员工干部、成绩突出者(按照学院二、三、四年级员工数1%的比例申报);
④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,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名单为准。
3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文化艺术奖
①在省、市级以上各种文化艺术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;
②在校级各种文化艺术比赛中一等奖获得者;
③以第一作者在校外报刊发表文学和艺术作品者(不含新闻报道);
④以第一作者在校报发表报道、简讯、散文、诗歌等艺术作品5篇以上者。
4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体育竞技奖
①在国家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8名或三等奖以上者;
②在省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5名或二等奖以上者;
③在市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3名或一等奖以上者 ;
④在校田径运动会中获第一名者。
5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单科优秀奖
①全国大学外语统考中外语四级考试达604分或六级达533分者(非外语类专业);
②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单科知识竞赛,并获得较好名次者(国家前8名或三等奖,省级前5名或二等奖,市级前3名或一等奖)。
6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进步奖
①本学年综合测评较上一年提高10名以上者(含10名);
②本学年文化课成绩较上一年提高10名以上者(含10名)。
三、先进班集体
1、班委会、团支部组织健全,干部能以身作则,团结协作,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。
2、班主任热爱员工工作,责任心强,工作有计划、有记录、有总结,经常深入员工中了解情况,认真做工作。
3、全班同学思想积极进步,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,关心党的大政方针政策。自觉遵守校纪校规,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,对任何公开或隐蔽地煽动和组织闹事、破坏稳定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。
4、班级学风严谨,无无故迟到、早退和旷课现象,经常组织学术交流、研讨和学习心得座谈会,全学年70%以上同学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,能积极地开展和参加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,本学年内早操出勤率在90%以上,体育达标率95%以上;团结同学、尊敬师长,能自觉遵守《董事长文明公约》;综合测评无D等同学。
四、先进宿舍
1、全舍同学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,平时关心国家大事,自觉维护公共秩序,
积极参与员工宿舍管理工作。
2、全舍同学团结友爱,互助互学,诚实礼让,尊敬师长,言论健康,举止文明,勤俭节约,不铺张浪费。
3、全舍同学勤奋好学、遵守自修纪律、互帮互学,学习成绩良好,没有补考或重修科目。
4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全学年内没有受到过各级部门的通报批评和处分;模范遵守《澳门太阳集团官方网站本专科生住宿管理规定》(试行),被评为“文明宿舍”。
五、优秀员工干部
1、优秀员工干部奖获得者应为校内各单位聘用的员工助理、班委、团支委成员、校院员工会成员、各学院团委成员及各社团组织的主要员工干部。
2、在政治思想上和日常生活中表现突出,群众基础扎实,有较高的威信。
3、工作积极主动,富有开拓、创新精神,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。
4、学习态度端正、勤奋刻苦,综合测评为A等。
5、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,优先推荐。